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圣治 #3

3.⑴宇宙无论作为一

3.⑴宇宙无论作为一个整体,还是在每个细节上,都是由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的。我在《圣爱与圣智》解释了:永恒之主,就是耶和华,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;祂从自己创造了宇宙及其中万物。由此可知,宇宙及其中万物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,都是由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的。我还在那本书解释了:爱离了智慧什么也做不了,智慧离了爱也一样。没有智慧的爱,或没有理解力的意愿,不能思想任何东西。它不能实际看见、感知,或说出任何东西。这意味着爱离了智慧,或意愿离了理解力什么也做不了。同样,智慧离了爱,或理解力离了意愿也不能思想任何东西,不能实际看见、感知,甚至说出任何东西。这意味着智慧离了爱,或理解力离了意愿什么也做不了。如果你将爱拿走,那么就不再有任何意愿,因而不可能有行动了。人在做事的时候尚且如此,作为爱本身与智慧本身的神,在创造并制作宇宙及其中万物时更是如此。

宇宙及其中万物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,都是由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的,这一点可从世上能用眼睛检查的一切事物中得到证实。拿任意一个具体东西,运用某种智慧查看它,你就会信服。查看一棵树,或它的种子、果实、花朵、叶子,调动你的智慧,用高倍显微镜仔细观察它,你会看到不可思议的东西;然而,你无法看到的深层事物,甚至更不可思议。看看一棵树从种子一直长到一个新种子的顺序设计,问问自己,在这整个过程中,不是有一种朝向持续自我繁殖的不断努力吗?它趋向的目标是一粒拥有新的繁殖能力的种子。你若愿意作属灵的思考(并且你若愿意,就能做到),定会从中看到智慧。此外,你若愿意作进一步的属灵思考,定会发现,这种繁殖力不是来自种子,也不是来自我们世界纯然为火的太阳;而是一位拥有无限智慧的神造物主把它放在了种子里面。这不仅仅是在创造它时发生的事,也是自此之后一直在发生的事。因为维护就是不断创造,正如持久存在就是不断存在。这就像:如果你拿走行动的意愿,行动就会停止;如果你把思维从言语中抽离出来,言语就会停止;如果努力退去,动作就会停止;总之,如果你除去原因,结果就会消失等等。

有一种力量被灌输到一切受造物中。然而,这种力量靠自己什么也做不了,只能靠着灌输它的那一位。再看看地上的其它东西,如蚕、蜜蜂或其它任何小生物,先属世地,再理性地,最后属灵地检查它。这时,你若能将思维提升到一个更高层次,就会对你所感知到的一切感到震惊。你若倾听智慧的内在声音,就会惊呼:“谁看不见其中的神性呢?它们都是神性智慧的杰作!”此外,如果你看一下受造万物的功用,就会发现它们是如何按顺序行进,直到人类,再从人类到我们的源头,就是造物主。你会发现万物的联系如何依赖于造物主与人类的结合;并且你若愿意承认,会发现对万物的维护也如何依赖于此。在下文,你将看到,神性之爱创造了一切事物,但离了神性智慧什么也做不了


圣爱与圣智 #409

409.(11)若不

409.(11)若不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,爱或意愿什么也不做了。由于没有理解力的爱没有任何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,还由于爱将理解力引入心智的一切(如407408节所示),故可推知,爱或意愿若不与理解力结合,就什么也做不了。因为没有理解力,出于爱的行为算什么呢?这种行为只能被称为非理性的;因为理解力教导当做什么,当如何去做。没有理解力,爱就不知道这一切。因此,爱与理解力之间存在这样的婚姻:它们虽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,却行如一体。良善与真理之间也存在一种类似的婚姻,因为良善属于爱,真理属于理解力。这样的婚姻存在于主所创造的宇宙的一切事物中;它们的功用与良善有关,其功用的形式与真理有关。

正是由于这种婚姻,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都有左右之分,右边与真理所源于的良善有关,左边与源于良善的真理有关,左右合在一起与它们的结合有关。正因如此,人体内的器官都是成双成对出现的。脑有两个半球;心有两个心室;肺有两片肺叶;眼、耳、鼻、臂、手、腰、脚、肾、睾丸等都是两个。器官不成对的地方,也有左右两侧之分。之所以成双成对出现,是因为良善为了表达自己或取得形式而关注真理,真理为了拥有自己的存在而关注良善。天使天堂及其每个社群也是如此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,可参看401节,那里说明: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,爱或意愿就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。至于邪恶与虚假的结合,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对立面,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说明。


圣爱与圣智 #406

406.(9)经过这

406.(9)经过这三次结合,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。没有理解力的爱,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,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,也不能行动;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,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。事实上,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。此外,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。因此,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,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,是瞎眼的,那么可推知,没有理解力之光,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,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,其它感觉也是如此。其它感觉也是如此,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,如前所示,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。

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。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,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。因此,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,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,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,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。此外,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。所以,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;良善属于爱,真理属于理解力。由此可见,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(参看404节),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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